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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部门:电信网络诈骗3000元以上可判刑

中油网 2016-12-20 11:02

本周二(12月20日),“两高一部”在北京发布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。该意见明确规定了电信诈骗从重处罚10种情形。

中油财经网科普:两高一部指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、最高人民法院、公安部。

电信网络诈骗致人身亡或精神失常,将从重处罚

“两高一部”在北京发布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。该意见首次明确了达到相应数额标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“酌情从重处罚”的10种情形,其中包括,“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、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”,““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”,以及“以赈灾、募捐等社会公益、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”等。

电信网络诈骗3000元以上可判刑

最高法等三部门发布的一份文件再度明确,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,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,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诈骗3万元以上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,最高可判无期徒刑。

责任编辑:雷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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