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交易业务的通知
中油网
2017-02-08 17:43
2017年2月6日,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交易业务的通知,经交易中心研究决定,将于2017年2月13日(星期一)起,“粤贵银锭”商品停止开立新仓,转让持仓不受影响。所有商品(“粤贵银”、“粤贵银锭”、“粤贵铂”、“粤贵钯”)的最低履约准备金率调整为10%。该通知原文如下:
责任编辑:崔远翔
2017年2月6日,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交易业务的通知,经交易中心研究决定,将于2017年2月13日(星期一)起,“粤贵银锭”商品停止开立新仓,转让持仓不受影响。所有商品(“粤贵银”、“粤贵银锭”、“粤贵铂”、“粤贵钯”)的最低履约准备金率调整为10%。该通知原文如下:
更多原油、贵金属、外汇等金融财经内容,欢迎搜索关注中油网